前天傍晚,仙林大道堯馬路路口,幾名男子騎馬過街。
  2日傍晚,在仙林大道堯馬路路口,開車等紅燈的徐先生髮現竟有人騎著馬一路大搖大擺過街。目擊市民紛紛吐槽,太危險了,該罰。據交管部門稱,現行的交通法對騎馬上街沒有規定,但馬上路必須牽行,而且不能上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,否則馬被車驚可能影響交通安全。仙林街道城管科的一位值班隊長表示,附近有馬場,應該是馬場出來遛馬的,他們城管部門只能教育勸阻。
  通訊員 徐福庚揚子晚報記者 範曉林文/攝
  市民報料:
  停車等紅燈,驚見4人騎馬招搖過馬路
  根據報料市民徐先生反映的情況,2日傍晚5點多鐘,他當時駕駛汽車從西向東行駛在仙林大道上,在仙林大道和堯馬路的路口停下來等紅燈,就看見4位男子騎著3匹棕色馬、1匹白色馬過街,當時的情景令不少駕車人和行人都看獃了。一位路人說:“這是哪家馬場搞策劃宣傳的吧,這種低俗手法幾年前就出現過,不稀奇,但是南京現在的馬路上真的不能有馬,否則馬受驚了豈不是很危險?”“況且馬走在路上隨時都會亂拉屎尿的,對這種影響公共場所環境衛生和交通安全的行為,有關部門應該重罰。”不過路過的一個小孩卻向旁邊的媽媽問出有趣的問題:“媽媽,你不是說馬路上沒有馬嗎?這算不算馬?”
  馬從何來?
  附近賽馬俱樂部稱,是資深“愛馬士”騎上街的
  這些馬是從哪裡來的呢?昨天,揚子晚報記者多方打探。目擊市民看見馬隊的騎行方向是從北向南,應該是往馬群方向去的。
  根據這個情況,揚子晚報記者先後打電話給棲霞區仙林街道城管科和棲霞警方,得到的回答都是一樣的,附近有個馬場,這些馬應該是他們那裡的。仙林街道城管科的徐隊長說,平時不常看見,但以前偶爾也接到過群眾反映。今年以來是第一次聽記者反映這個情況。
  揚子晚報記者隨後通過114電話查詢到馬群附近靠近獅子壩的一個賽馬俱樂部,接電話的一位女值班人員稱,這些馬是俱樂部會員主動要求騎出去的,不過騎馬上街必須對馬的駕馭能力相當精純,一般是有10年以上騎齡才敢上路,而且還要有經驗的馴馬師陪同。記者追問了一句:“騎馬過馬路沒有被交管城管抓到嗎?”女值班員回答:“從來沒有過。”
  無“法”管馬?
  交通法沒規定,但依治安管理法可處15日以下拘留
  能否騎馬上路呢?交警稱南京沒有明確規定。交警7大隊的王副大隊長告訴記者,如果找相近的法律條文,就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條例》第73條規定:在道路上駕馭畜力車應當年滿16周歲,並遵守下列規定:(一)不得醉酒駕馭;(二)不得並行,駕馭人不得離開車輛;(三)行經繁華路段、交叉路口、鐵路道口、人行橫道、急彎路、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橋、陡坡、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,不得超車。駕馭兩輪畜力車應當下車牽引牲畜;(四)不得使用未經馴服的牲畜駕車,隨車幼畜須拴系;(五)停放車輛應當拉緊車閘,拴系牲畜。
  王副大隊長說,以上條款沒有說馬匹不能上路,能夠確定的是,機動車道只允許機動車通行。即使馬匹上路,肯定不能走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,只能走人行道,過街要走斑馬線,並且是牽行,不能騎行。交通法規沒有具體規定,那麼城管部門怎麼看?仙林街道城管科的徐隊長說,現行的城管條例沒有相關規定,他們遇上了只能勸離,要求他們不能到大馬路上來騎馬。但棲霞警方表示,交通法不能約束,但治安管理法可以,如果因為騎馬導致交通堵塞,就是擾亂公共秩序,根據治安管理法可以處於15日以下拘留、2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。  (原標題:4名騎士仙林大道上逍遙“遛馬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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